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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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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自己学堂的学员学的好,许多学堂都会请算术厉害的人做老师。

    可潇晓晓,她来安国的目的不是做老师,更何况,她现在还很忙。

    她要四处找门面,而寻找的门面需要考量的东西多了。

    比如价格,地段,人流,周围购物环境。

    潇晓晓在光城人生地不熟,也没有足够多的资金,她手里的几十万辆,只够在光城选购一间地段好的门面。

    她要开设卤菜店,虽然每间酒楼都有自己的拿手菜,一样的食材百种做法,但卤菜接受度较高,且安国没有开办过卤菜。

    光城人有富家率先使用桂皮,八角等香料。

    潇晓晓在d市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吃货就不会放过卤菜,每次走过橱窗看见里面的吃食分类,猪耳朵,猪尾巴,卤猪舌,牛肉,泡椒凤爪,甚至鸡胗,素菜都可以卤。

    安国以吃牛羊为尊,猪肉上层人少吃,而猪下水除了那贫农家,更少人吃,而潇晓晓记得家乡的红烧肥肠,卤肥肠的丰腴口感,所谓要赚钱,就要找寻人们所需,重要的是新颖独特,独树一帜,吃过的口感,千篇一律,太过乏味。

    潇晓晓觉着,曾卤菜最基本的料有五味,这也是她一直在找寻的,开卤菜店也是她心里一直酝酿着的。

    这里猪肉不贵,人工亦不贵,如果这口感被当地人接受,生意爆满,手里有卤菜配料的潇晓晓无疑开了金手指。

    更重要的是,卤菜虽然处理食材麻烦,配置卤料繁琐,制作过程却并不繁琐。

    且卤料一次配置可多用,并不需变着各种花样来。

    保证货源一日的供应稳定。

    光城人喜欢吃香料炖煮的食物,尤其上层,喜欢花椒这点就看得出来,古代宠妃殿椒房之宠,用椒混泥糊墙,可见香料的被喜欢。

    桂皮在光城也十分珍贵,若非繁忙的无所不易的码头,潇晓晓也并非就寻得着桂皮。

    花椒,八角也称大料,小茴香,桂皮,丁香。俗称五味。

    卤料的基本。

    然则,现代社会卤菜配料千百种,有的按地域人们的口味来陪,还有人偏好一种口感便自行配置,百年老字号有独家秘传的配方。

    经千百人的手,多寡随意,便成千百道卤菜的料。

    最重要的是自己喜欢,如果卖出,则是顾客喜欢。

    安国国内有花椒,八角,小茴香,也有桂皮,囝商从国外寻了丁香,潇晓晓手里的料还有紫叩、砂仁、肉蔻、肉桂、木香、白芷、干姜等。

    另外,能使用的植物香料,小茴香的爷,香菜,藿香,薄荷,紫苏,芫荽等。。

    葱姜蒜在安国上层人士的厨房里,使用已经非常普遍。

    所以,潇晓晓是不可能这时候去交人算数的。

    但是,潇晓晓这时候却又有一个需求点,她是非常需要人脉的。

    一个城市,并非来个几日,如果你只是隔着西洋镜远远的看它,欣赏它,那么可能你并不能真正了解它。

    就算你在城市住着,住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不去融入,不融入当地,也并非能真的了解。

    还是只能你放低姿态,进入底层,和贩夫走卒,底下长工打交道,掌握一些小诀窍,小秘密,又或者你才知道一个城市的气质,性格,味道,才能在此立足。

    潇晓晓本想辞了,最后想通了,便也不急了。

    就如同,这几日,她住着客栈,在光城,同赢新满大街小巷的行走,甚至去过码头,在澄海外远望一眼。

    依然觉得心里彷徨不安。

    最终她终于明白,就是她到底不了解这个城市。

    所以才不敢随意把钱砸下去。

    潇晓晓应邀。

    去那人屋中座谈了一番。

    潇晓晓同意在那地儿教授半个月。

    她多接触光城的人,了解其生活常识和氛围。

    开办齐名思学的人叫袁修明。

    潇晓晓知道在光城长期住,住客栈太花费,就干脆租个屋子。

    屋子三间,一间正堂,一间卧室,还有伙房。

    在学院附近。

    白天上课教授学生,晚上回来,自己替二三斤肉,做凉菜也好,红烧也好,炒菜也好,如果再有几辆酒,就一个桌和赢新吃喝,在光城,不管潇晓晓去哪里,赢新总是跟着。

    潇晓晓在里教学,他便在外面守着。

    一刻不离的保护。

    潇晓晓这次来光城考察地点做生意,本来是很想找林绍元聚聚,她总还记着那是兄弟,总要喝两杯,但哪知道,她白日上课的地方离码头远。

    再说,林绍元如此忙,未必肯见她。

    她便自己消停了,还是做自己的事儿。

    潇晓晓住在城西一个坊邸的地方,三间屋,后有一笼竹林。

    就是在这里,潇晓晓认识了钱蛐儿。

    钱蛐儿便跟临水县的梁小六一般,是个喜欢四处浪荡喜欢跳着的。

    但是,又跟梁小六不一样的是,钱蛐儿性格开朗,不是深谋远虑的性子,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

    潇晓晓跟他结识也是因为吃食。

    有日,潇晓晓下学堂回来,提了半坛子酒,两斤猪肉,一斤肉炒了三个菜,一个回锅两个肉片,一斤用来做卤菜。

    实在潇晓晓想念那个味,许久没吃了。

    在屋门前菜摆上桌发现穿着青布衣一身脏兮兮的男人。

    身高约七尺。

    胡子长,面上有些痕迹,饱经沧桑的模样。

    当潇晓晓第一眼见他。

    盯着潇晓晓桌上的菜,还有黑色的酒坛子,舔着嘴唇,可不可以上桌吃点。

    潇晓晓愣了下,安国人好客,待客之礼以热情盛行,恰好又是这酒暖花深。

    潇晓晓见他一身穿着虽然蓬乱不堪。

    那一双眼眸还有那五官却熟识的很。

    就像是一种旧相识。

    她一个人也吃不完这酒菜。

    便邀他来座。

    实则,潇晓晓见钱蛐儿上桌,第一次,还腼腆的很。

    潇晓晓喜欢赢新的忠实不喜欢他的呆板,比如,他就硬是不肯和潇晓晓坐下喝一杯。

    按照他的话,主是主,仆是仆。

    潇晓晓好几次硬按着他在座位上,结果也拘谨扭捏的紧,跟着小媳妇一般。

    也无甚乐趣。

    钱蛐儿一见满盘的菜。

    眼珠儿睁的大大。

    他还不习惯炒的菜,安国人将食材或煮或蒸,很少炒。

    “这做菜手法别致,好酒。。好菜。。”

    潇晓晓自然谢过他的赞誉。

    一番交谈后,才知道他光城本地人,曾祖上也是做官的,有些薄产。

    结果被他好吃喝,不甚经营,结果到处欠了债。

    人家上门催债,便打起田产主意。

    父母在世时便娶妻生子,结果妻子跑了,一觉醒来冷炕头,孩子下落不明。

    穷困潦倒,翻不了身,最后成了这副模样。

    只有最后的两间泥屋子。。

    被人赶到这里来。。

    钱蛐儿喝酒,趁着醉,抒发胸臆。

    越发觉着酸苦。

    最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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