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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提供的《网游之屠龙》第十三章 执剑XIII(第1/2页)
巨大的月亮悬挂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上,像一只银色的眼睛俯瞰着大地,清冷的光铺洒下来,林影绰绰中悉悉邃邃的身影穿行在起伏迭起的丘陵中。
两天过去了,地精的搜索自然没有任何结果。
这些怪物的行为逻辑对现阶段的玩家很难奏效。
因为现在破晓的玩家们,都还在用着传统网游的观念玩这款游戏,在这个逻辑自恰的世界里,他们根本就是一群异类。
在这么一个世界里,冒险者这个大分类下的许多职业是普遍存在的,像是佣兵、赏金猎人,或者杀手、驱魔人,这些职业的共同特征,都是存在着工会和雇主,冒险者们能从日常的工作中获取报酬。
当然,专职的探宝者并非不存在,但那些角色往往有日常的营生,能解决自己日常生活的开销并支撑他们的冒险,他们也许是商人、工匠或者,本身可能就是贵族。
像是现在的玩家们这样,平日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偶尔极具目的性地获取资源、装备和声望,这种人在《破晓》原始的世界里几乎是不存在的,就算是探宝者,也往往是因为对某种生物或者某些遗迹好奇之类的原因,才会走上那条道路,而玩家,则纯粹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这是在《破晓》上线初期,玩家还没有融入这个世界的表现。
换为战斗的逻辑也是一样。
对地精部落来说,遭到袭击,往往是因为附近哪个领主看它们不顺眼了,或者哪次劫掠招惹到了某个拥有强大民兵队伍的村镇,或者是打劫某个商队或者运输队惹怒了某个组织,亦或者一些村寨实在对这帮强盗忍无可忍,凑钱雇佣兵来消灭它们。
不过玩家也没能维持这种思维太久,因为破晓产出的原因,除了少数土豪玩家之外,大多数玩家在这个世界中,都改掉了网游玩家的固定思维,融入了这个世界。
事实上,在上辈子,哥布林屠戮者这个称号的第一个获得者,就是因为接下了一个村镇消灭地精群落的任务,但实在找不到愿意同去的同伴,不得不单枪匹马动手的玩家。
那时候,玩家的等级已经比较高了,要摧毁的地精巢穴也非常庞大,但凑巧的是,那也是武器战辉煌的末期。
而那个玩家是一个威吓顺势流的半兽人双手长戟战士,兼职一级兽人之神阿莫提斯的圣武士、一级野蛮人。
他的技能组成是猛力攻击、角魔猛击、粉碎防御、武器专攻、炫目武技、惧栗屠杀,顺势斩、强力顺势斩、终势斩、高等终势斩。
那些在命中和杀死目标之后,打击敌人士气的技能,配合将力量加值添加到威慑判定中的威逼及兽人天生的威吓技能,一次命中的攻击不仅杀伤力惊人,而且附带高成功率的、范围打击士气效果——打击士气即使不能引起敌人进入惊恐状态,引发溃逃,也会使敌人陷入颤栗状态,失去敏捷防御加值和部分属性。
而顺势斩一系列的技能,则会在成功命中和斩杀敌人后,都触发一次额外攻击,升到高等之后,额外攻击没有数量限制。
对着一群被打击士气严重削弱的地精,顺势斩和终势斩的触发概率极大增加,往往一次成功的攻击,就能顺势砍倒一大片敌人!
并且他兼职野蛮人点出了战技旋风斩,兼职圣武士则点出了战技虔诚狂热,就算一击没能命中,或者被围攻,也可以消耗体力使用旋风斩逼退敌人,或者消耗魔力使用连续高速攻击三个目标的虔诚狂热迅速打退一个方向的敌人。
同时,旋风斩和虔诚狂热同样能触发他的打击士气和顺势斩技能。
这个人的加点本身就让他成为了一个群战之中的杀戮机器,在面对地精这种个体战斗力很弱的生物时更是如此。
因此理所应当的,单枪匹马地摧毁了一个二百多人,但没有太多高级亚种的地精聚落,虽然最后在面对酋长的时候打得很艰难,但还是阴差阳错得,得到了游戏中第一个哥布林屠戮者的称号。
但那个玩家,其实是为了那笔不菲的佣金,哥布林屠戮者只是意外的产物。
不过,传统玩家的思维方式,对游戏的原生怪物和npc是有碾压性的,他们像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冷眼旁观着世界,因此可以用最冷静最理智的方式选择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这种思维方式,也往往犹如天外之龙般,令游戏的原生生物摸不着头脑。
就像是现在,嘎啦就还完全想不明白,那个人为什么要袭击自己的部落?
它不清楚,自己的部落做了什么,才会招致这样的攻击?
它不记得最近它们招惹过什么势力,甚至从祭祀来到这个部落之后,它们连抢劫都很少了,所以不可能是报复。
那个人的行为处事,也不像是那些石头脑袋的圣武士,也不应该有什么守序善良的祭祀或圣武士有闲工夫专门制裁它们——毕竟地精聚落这种东西,在文明的边远地区的存在,简直就像是永恒的,与天地同寿,和日月同光。
难道是……那位神秘的祭祀背后的势力的敌对势力?
那也不太可能。
嘎啦生活得够久了,它对祭祀背后那个势力的可怕程度有一个大概的概念,那种恐怖的势力,祭祀在那个组织里,不过是个小丑一样的角色,它出来拉拢嘎啦所在的这些聚落,也不过是那个组织计划里可有可无的边角料而已。
如果是那个组织的敌对力量察觉到了什么,展开行动,那一定是雷霆万钧、泰山压顶一般的恐怖狂潮,又怎么可能是针对一个区区地精部落派出一个毁灭者呢?
当然,它永远也不可能猜出正确答案,因为李成蹊根本对这背后的一切一无所知,他只是为了一个哥布林屠戮者者的称号罢了。
衰老的地精跟着大队回到了破败的聚落,酋长阴郁地回到了洞穴中的寝室,甚至连饭都不吃,而它也没心情吃饭,带着满腹的疑惑和对未来的恐慌,径直走到自己的床边——那真的可以算是一张床,干燥的柴草上铺着一条破烂的狗皮,对地精来说,已经算是奢侈的卧铺了,属于聚落中被祭祀特别庇护的嘎啦的特权。
但嘎啦还没有躺下,肩膀上就被重重地踹了一脚,直接将它踹得脸部着地,肮脏的沟壑皮肤上传来火辣辣的疼痛。
嘎啦吃了一惊,带着愤怒和疑惑猛地回头,就看到了身后的地精们戏谑的脸,踹它的是一只年轻又健壮的地精,是另一个地精小头目,那家伙用手指了指嘎啦的铺位。
“这里,我的,嘎啦,滚蛋!”
嘎啦立刻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祭祀,它的庇护者已经死了,地精可从来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也许幼崽还值得被保护,但衰老的地精,一向都是被抛弃荒野或者驱赶作为炮灰。
它已经足够老了,或者说,太老了,如果不是有祭祀庇护着它,它早就该为了给聚落节省口粮,而被无意或刻意地暴尸荒野了。
现在祭祀死了,它享受了好几年的特权,理所应当地要被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夺走了。
那个小头目只是挑衅地看着它,并没有下一步的动作。
嘎啦明白,那是因为自己做了很长时间的小头目,积威犹在。
但失去了依仗的威严就是个笑话,如果它今晚试图反抗,那只是更快地撕破自己纸老虎的伪装,今夜它可能就会死在这里,心情正糟糕的酋长才不会关心一个老地精的死。
嘎啦犹豫着,它的铺位肯定是保不住了,它只是在思考,要不要取出自己藏在铺位下的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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