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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提供的《且以深情共流年》楔子(第1/2页)
庄泽,是一位自由职业。
与他的相遇,是在一次回家的旅途上。
坐在火车上,看了一会小说也就觉得倦了,到底是已经过了那样的年龄。
以前的自己,就算是从早上的八点钟一直看到下午的四点钟,那也是不在话下的。可是现在,就真的只能呵呵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事情已经变得不再适合自己。
以前高中的时候会在周末的时候和别人一起到网吧包夜。只不过别人打的是游戏,而自己看的是视频。
并不是不喜欢打游戏,而是真的做不到啊!
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别人特别喜欢的、玩的贼溜的地下城啊、英雄联盟什么的,自己就是搞不到。是手残也好,还是其他啥的,到了现在,也变得不是很重要。
身边的朋友知道自己的这个习惯,所以也不会刻意的强迫。他玩他的,我搞我的,互相不干涉,彼此的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的我,也是有想过的,我为什么不打游戏?
原因很简单,众多的理由背后,只不过是自己不想沉溺其中,难以自拔。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我这个人。
我呢,是一个自制力特别差得人。差到什么地步,应该是没有人管我的话,我应该差不多会一直做下去。
小时候看电视就是这样,一看就是一天,简直可以说是难以自拔、无可救药。为这件事,那可真的是没少被父母教育。只不过,教育归教育,该做的事情一件也没有落下。
等到长得大一点,懂事以后,就开始变得自律。凡去有可能上瘾的事情,自己都是躲得远远的,是一点也不会去参与其中。就这么着一直到了现在,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过。
说不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反正就这么过来了。
既然已经不能再看小说,听歌的话对耳朵也不是太好,于是只好做起来看看周围的人和事,以此来打发漫长的旅行时间。
对于打发时间来说,我们应该算是很幸运的一代。
以前坐火车的前辈们,他们除了带一本纸质的书以外,还有就是一副扑克以外,估计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娱乐游戏。到了我们,那些差不多都已经过时了。虽说,打扑克的还有,但更多的还是各自玩自己的手机。
因为玩手机,我们这一代,也就被说成了低头一代。
我算不算低头族,应该算。毕竟身在这个时代,也是难以拒绝的。
此刻已经是中午,火车上的一些人开始陆陆续续带着泡面到打水的地方。
泡面应该算得上是火车上最常见、最欢的食物。说起来,火车上并非没有提供盒饭,只是那玩意据说又贵又不好吃,也就没有多少人会选择。
好不好吃,我觉得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买不起。现在人们虽说再也不用担心口袋里的钱包,但也不会真的大方到随心所欲。
泡面见证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也让人们对生活的变化有了更加切实的感受。
衣食住行,对于一个人,最重要的自然是衣食了。
看着别人排着队泡面,自己很愉快的拿出了准备好的食物,没有加入到泡面的行列。
没有去泡面,不是自己不想随大流,而是自己实在吃不得。
以前,无知无畏的吃过一次,结果是让自己的那一趟火车之旅变得极度的痛苦。
上厕所差不多是一个小时一次,直到把肚子里存货全部清干净才算是了事。
因为有了教训,所以以后的自己再也没有在火车上吃过泡面。
准备好的食物是两个小面包,一盒牛奶。
看起来很简单,没有什么奢侈的地方。
本来嘛,在火车上吃东西本来就是为了让肚子有点货,保持体力。这样,真的已经很不错了。
吃过东西以后,我的注意力放到了对面的一位哥们身上。
之所以会去关注,因为他在大多数的时间里不是把目光在窗外的风景上,就是在手机上写些什么。
强烈的好奇心,让我对眼前的这个人有了极大的兴趣。
回家的路途比较远,需要做很长时间的火车。
一般说来,坐很长时间火车的人都会选择卧铺,毕竟那样会舒服的多。但是因为个人的执拗,还有其他什么因素,我基本上都是选择硬座。
硬座,可以让旅途变得很有意思!
这几年在火车上上遇到了外出务工的务工人,遇到了狂人的宗教徒,也遇到了天涯自在的旅行者。
庄泽是最后的那种人,在我看来是那样的。
随意的穿着,简单的行囊,没有什么太过于贵重的物品,一点儿也不想外出的打工人,更谈不上是什么宗教徒。
通过后面的交谈,我知道了他之所以选择坐很长时间的火车,是为了放空自己的心灵,寻找另外的一个世界。
当我听到这个理由的时候,心中不免有些吃惊。在这样一个快节奏的时代下,能够有这样的心境,是该有多么的了不起。
回到开始,心中既然有疑问,便想要知道答案。
他是做什么的?
我很想问,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张口。
幸运的是,庄泽没有让我为难很久,他主动告诉了我。
庄泽是一位作家,更准确一点是一位网络作家。
听到他说到他是网络作家的时候,我的心中不由得多了几分佩服。
为什么会这样?
差不多是二十年前,中国刚刚介入互联网没多久,网络文学才起步,没有多少人了解。传统的纸质文学还在大行其道,人们还沉浸在金庸老爷子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和琼瑶阿姨的“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我们并没我想到,一个时代正在到来。
新世纪开始的时候《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还没有被很多人知道,《诛仙》也只是存在于一小部分人的脑海中,大火的《亮剑》谁也没有注意到它原来是一部网络小说。
中国的互联网还不够发达,一切还在蛰伏。
差不多几年前,网络小说的市场开始慢慢走向成熟了,《宫》被改编成电视剧从而带红了一批演员,《雪中悍刀行》不再太监,大大方方的给读者一个交代,《星辰变》也在十年之后被改编成了动漫,火的一塌糊涂。
一部网络小说的商业价值少的有百万,多的能够上亿。
坐在我对面的是不是一位大神,谁能说得准?
看着我诧异的表情,庄泽紧忙说道,“你可不要乱想啊,我不是你心目中的知名大神,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写作人。”
听到他这样说,我并不觉得吃惊。毕竟没有哪一个人会说自己是大神,说自己很了不起。
带着仰慕的心,我问他,“为什么会选择网络文学,成为一位作家?”
听到我这么问,他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想了一会儿,目光落在了窗外。
窗外的风景,此刻真的好极了!
到处都是丰收过后的满足,雀儿在田间地头搜寻着属于自己的食物,依稀可以看见上了年纪的老人正坐在自家的门口晒着太阳。
初秋的时令,北国的风光,当真不错。
“为什么会选择呢,应该是一种兴趣,或者是一种信仰。你可能不知道,我这个人,除了能够写点东西以外,其他啥也做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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