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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提供的《你的主[穿书]》第40章 Chapter 40(第2/3页)
所以洛修斯掠过了路上的十数个还没有妖族副城大的小王国直奔布鲁克王国去了。
路上顺便听了许多新的王国故事。
让洛修斯对于自己获得名望的方式有了一个大概的梦想的轮廓。
譬如在王国大门前揭掉重金悬赏困扰王国上下百年的恶魔性命的张贴布告,或者进宫受到国王的委托,从恶龙手中拯救出被囚禁的公主。
然后黄金百车,迎娶公主,成为下一任国王的预备役。
当然洛修斯视金钱如粪土,也不想迎娶公主,但他想要成为被人族国王承认的“最强勇者”。
妖族的“最强勇者”身份牌已经在他胸前孤枕难眠,急需新的伙伴加入。
总的来说,洛修斯对新的六月份充满了期待。
只有一丝担忧——
担忧谢菲尔德来找他。
在承诺与谢菲尔德在溪流边见面的那天,主复活了死去的厄尼,为谢菲尔德抹除了心脏的痛楚,那根长刺仍在谢菲尔德的胸口,但不会再为他带来苦痛。
然后主询问了谢菲尔德的意愿。
精灵族的文明走向了种族的巅峰,谢菲尔德做得无可挑剔。
主赠予造物的一切礼物,都有一个前提,世间所存在的事物。
所以主不会允诺谢菲尔德逾矩的要求。
但谢菲尔德也未提出过分的要求,只是一个让主不虞的要求——容许他在人间去寻找主的踪迹,当他有所得时,不将他驱逐走。
这几乎等同于谢菲尔德说他要去找洛修斯,但主不能赶走他。
因为无论洛修斯是主还是规则,都是主在人间唯一的踪迹。
主不想再让谢菲尔德与洛修斯有所交集,但他没有理由拒绝谢菲尔德的这个要求。
主应允了。
还好,到目前为止,谢菲尔德还没来找他。
在路上,规则没事做,又将原本的洛修斯的命运轨迹写了一遍,形容词丰富,修辞手法繁多,像讲了个长篇故事。
洛修斯也没事做,于是每天靠看规则编纂的天命之子人物传记打发时间。
过去他对天命之子的命运线兴趣寥寥,所以也了解不多,只大致知晓洛修斯要成神,代替他的位置。
洛修斯是世界的大命运线指定的天命之子.
世界的大命运线不是神,也不是任何形式的意志存在,比如规则这类。它是在世界之外对世界未来发展轨迹的干涉,主要创造世界,就是世界大命运线中的预定轨迹。
上万年来,大命运线出现的干涉除了让神灵创造世界,只有天命之子要成神。
规则兴致勃勃地写,洛修斯兴致勃勃地看。
看完了后,洛修斯发现规则的确帮他省略了十分之九的天命之子的成神步骤,只留下了干翻八个种族的王这一步。
还有十分之九的核心。
比如邂逅教廷圣女、王国公主、魔族大公、妖族城主,等。
以上皆为女性。
在上天堂与神明决战时,洛修斯身边有了八个情人,一个种族一个。
像现在他置身的东教区的布鲁克王国,王国唯一的公主是原本命定的七月份下一届圣女,也是洛修斯的情人之一,占有人族情人的位置。
提到圣女,原本洛修斯的命运轨迹里,洛修斯没有成为新任圣子。
没有成为主的信徒。
教皇阁下在天命之子的命运线里十分凄惨,洛修斯大致看了看,忽略去规则用来润色的修辞和连篇的形容词,教皇阁下仍然是一个卑鄙无耻、心有龃龉的伪君子,对可怜的布鲁克王国公主、来日的圣女大人、兼任洛修斯八分之一情人的缇娜心怀不轨,多次胁迫缇娜向他的淫威屈服。
但在教皇阁下得手之前,他无可饶恕的罪行被正义的天命之子发现了,于是天命之子闯入公主的宫殿,以公主的骑士身份发誓,公主的贞操将与他的性命共存亡,他必将以死守卫公主。
再于是,第二天公主就被来到布鲁克王国的教皇阁下带回了教廷。
而天命之子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寻宝修炼的道路。
直到三个月后,苦命的王国公主与天命之子忍辱负重,洛修斯每日全力修炼,王国公主每天在教廷以死保卫贞操。三个月后,洛修斯前往神心国,厚积薄发,终于一举掀翻教皇阁下本人,将可怜的公主拯救了出来。
并在当晚带走了公主守卫了三个月的贞操。
算算时间,正好在六月份。
现在就是六月份。
如果套用洛修斯在路上听过的勇士故事模板的话,在这场干翻教皇的起义战里,公主还是美丽的公主,而恶龙必然就是教皇阁下了。
二缺一,还差一个勇士。
这个勇士必然是洛修斯。
银头发的少年坐在街边的面包铺里,银面具下的双眼注目着桌上的长棍面包,似乎有些踌躇——
他现在已经在布鲁克王国的都城了。
在原本天命之子的命运线里,洛修斯救出了公主,杀死了教皇,但他本人实力只是暂时被激发,日常水准远远没达到能杀死教皇的水准,于是被庞大的教廷力量在人间追杀——因而得以闻名人间,成为人间新的传奇。
这是很强大的名望。
洛修斯杀死教皇后,人间无人不知有一个红头发绿眼睛的少年,杀死了世间最强悍的人族。
所以洛修斯现在在犹豫,要不要通过天命之子原本的命运线,来为自己获得新的名望。
他很犹豫不决。
犹豫不决具体有三个原因,一是他该不该杀死弗拉德。
二是如果他救出缇娜公主,该不该把她按照原本的轨迹发展成自己的情人。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或者说是最致命的问题——
因为之前他在人间做过的事的影响,现在弗拉德根本没来布鲁克王国怎么办?
勇士故事的前提,教皇阁下出现在布鲁克王国,并对花园中的缇娜公主一见钟情。
现在前提被他弄没了。
洛修斯叹了口气,把面具向上推了推,咬了一口长棍面包。
正好是正午时分,面包铺的老板在柜台上趴着昏昏欲睡,门外的长街一片安宁,鲜少有谁在这样接近盛夏的正午烤着日光出来瞎晃悠的。
但洛修斯听到了马蹄声,声音沉而重,像载满了穿着铁铠的骑士,多却不杂,显而易见的训练有素,从远处向近处来,越来越响。
果不其然,不多久,洛修斯从面包铺大开的木门中,看见了为首一匹栗色公马,油光水滑,鬃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上面坐着一个高阔的男人,黑铠黑面帘,在暑热下好像感觉不到高温,大抵力量出色。
后面齐齐整整的随着三排骑士长队,一般无二的黑铠黑面帘,连马匹都毛色一致,街面已很宽阔,却容不下他们的气势。
在柜台上将睡未醒的面包铺老板一下子惊醒了,跑到门口仰脸啧啧张望了好久。
内屋听到马蹄声跑出来一个半大的少年,嗖地窜到老板身边,艳羡敬仰地看着经过的军队,小声问:“父亲,他们是谁?”
“黑鹰之军,王国最强悍的精锐军。”
“他们就是黑鹰?!”少年惊呼,“他们为什么会进都城?”
“这……肯定是有大人物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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