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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提供的《阮郎归初夏》第13章 总有弱水替沧海(第1/2页)
我们回去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薛薛要和王畅分手。
我手机静音,并未看到她消息,回到宿舍才知道,因为薛薛正和王畅在电话里吵架。
这两个平常郎情妾意,恩爱非常,怎么会闹矛盾呢?
薛薛一直在骂王畅恶心。
她挂了电话,眼睛红红,抱着被子在床角瑟缩着。
我斟酌着问她,“薛薛,你和王畅怎么了。”
薛薛咬牙,“他睡了张斯羽。”
我有点震惊,“不会吧。王畅从来不和张斯羽说话,你是不是搞错了。”
薛薛愤怒,“他都承认了。”
我忙出楼道给王畅打电话,打了两遍他才接电话。
王畅懒洋洋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我喝多了。”
我说,“是真的吗。”
昨晚他不是约人打麻将?怎么又去喝酒了。我很想问他喝多少才能把自己喝醉,据我了解他酒量惊人,印象里从未见他醉过。
好一会,他才嗯了声。他轻笑,“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不知道吗。长的漂亮的,来者不拒。”
我这才想起我常忽略王畅的一点,在感情上,他比陈恪还放纵自己,从小踩着一地芳心。
他和张斯羽早在穿裤衩的时候就认识了,当张斯羽是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的时候,王畅很喜欢这个小妹妹,带着她四处疯。等到情窦初开的年纪,张斯羽不负众望,从人见人爱的小姑娘长成了人见人爱的大姑娘,不出意外的,她喜欢上了那个小时候带她玩替她出头的王畅。
可是骑竹马的小小少年长成了骑白马不对开宝马的少年,他们也没生出情意。
王畅说,太熟了,提不起兴趣。
张斯羽对王畅的喜欢从小心翼翼变成无所谓,自己的心要去喜欢就去喜欢好了,她还有很多事要做,比如购物飙车旅行,都是她喜欢的,喜欢王畅只是她人生的一件小事情。
昨天王畅又去夜店疯,张斯羽恰巧碰见了他,然后把喝的烂醉的王畅拖到了酒店。
王畅半夜睡的迷迷糊糊醒来,一睁眼看见穿着小吊带的张斯羽在打游戏,王畅去上厕所,张斯羽在打游戏,王畅去冲澡,张斯羽在打游戏,王畅翻来覆去睡不着,张斯羽还在打游戏。
敲键盘声和卧槽声不绝于耳,王畅头疼欲裂,关了她游戏把她塞被窝里,然后翻了个身背对着她继续睡,张斯羽从背后抱住他。
我问王畅,“薛薛怎么办。”
王畅说,“我不适合她。她喜欢的只是我展现给她的我,如果她知道我和她谈时候还约了很多妹子,她会崩溃。”
我说,“苍天有眼,你不得好死。”
田漫从南政回来,得知薛薛和王畅分手,十分惊讶。
我很为难,一个是好哥们,一个是好朋友,不知道该怎样劝慰。
和田漫在操场散步,我长吁短叹,后悔没有告诉薛薛王畅是个什么样的人,才导致薛薛情伤。
田漫说,“你能理解一句话吗,可能发生的,就一定会发生。”
我想了想,有些疑惑,“我觉得有些不幸是可以避免的。”
“不幸无法避免。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的到来。人的一生有无数种可能的瞬间,无数种可能性,多维宇宙理论告诉我们,在这个时空中我们在按这个时空中我们既定轨迹无法回头的往前走。”
这个话题变得深奥,我有点脑壳疼,我说,“漫漫,原来你很哲学。”
田漫怔了下,笑,“我的人生发生了一件让我十分痛苦的事情。我不信神,不信佛,只能寻求科学理论安慰自己。”
马上就放假了,大家都在抓紧时间复习功课,我也不例外。我有个赖床的毛病,周末更甚,但是这个毛病被夏扬无情的遏制了。周末八点,他就叫我起床,非要拉我一起去自习。他明明知道我自习一半会睡着,还是坚持拉我去自习。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陈恪,他应该知道我已经有了男朋友。
夏扬把我们宿舍忽悠的全是夸他的,张筱意味深长的说,“小宋,看不出来啊,你还挺会勾搭男人。”
我呵呵干笑,“彼此彼此。”
在撩汉方面张筱深谙其道,对待不同的男生,从发型、穿着、语气、动作、神态等等她都有一套精密的理论体系,她说这叫精准发力精准打击。这套撩汉理论体系指导着她的实践,让她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王畅贱兮兮的问我,“夏哥床技如何。”
说完斜嘴一笑,真是猥琐啊。
和薛薛分手一点都没影响他的心情,薛薛还在宿舍一蹶不振呢。
我想了想,告诉他,“没有对比,等我换个男朋友了再告诉你。”
王畅:“我给你当备胎吧。”
我冷冷的告诉他,“破车才需要备胎。你在骂我。”
王畅说了声卧槽,“好心当做驴肝肺。”
周末的时候,田漫约我去逛街,说想给她哥选个生日礼物,我知道她说的哥是南政那位。
我问她,“你这样每周去找你那哥哥,你男朋友不吃醋吗。”
她笑,“不啊。”
选来选去不知道买什么好,她忽然说,“宋宋,我记得你桌子上有个笔筒,你说是diy的,要不你帮我做个笔筒吧。”
我有点犹豫,“不好吧这样,你再想想,你那哥还缺什么。笔筒太小家子气了吧。”
她说,“我这哥呀,家境挺好的,贵的不如有心意的。你帮我做个好不好?”
我说那行吧。
田漫说的那笔筒是用磁带做的,还是林暖初中做了送我的,那时候英语会发磁带,大家喜欢抽着里面的线玩,绕的满教室都是,后来被老师发现狠狠呵斥了一顿。不知是哪个天才想到的,用四盘磁带做成笔筒,竟然很好用,瞬间风靡了全校。
林暖心灵手巧,把磁带用好看的信纸一贴,再用彩色胶带一封边,精致的像文具店买的。
因为我初中很喜欢周杰伦,林暖送我这个笔筒四壁贴了周杰伦的明信片,我记得她送给我的时候我喜欢极了,初中高中一直用,上大学时候收拾东西,千里迢迢把它带到了矿大。
这笔筒已经旧的不成样子,我想拆了重新做下,又舍不得,就一直那样用了,没想到田漫还注意到它了。
我们转了好久才找到一家音像店,淘了几盘旧磁带,我说多拿几盘,给你也做个。田漫十分高兴,亲了我脸颊一下,我抱着她也啵了一口。
做笔筒需要一种彩色胶带,我们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最后只好用彩带代替。
回到宿舍便开始动手,我抽了本时尚杂志,扯了几张铜板纸,依次将磁带紧紧裹住,边角摁平,田漫想帮我,裹出来的磁带委实有点惨不忍睹,搞得我也手忙脚乱,我说,“你坐旁边看着就好了。”
她嘻嘻笑,“宋宋你真心灵手巧。”
“承夸承夸。”
裹好四个磁带,要立起来往起来粘了,我想到十一去孟恬的家乡厦门玩,买过一些明信片还没用完,有几张烟波浩渺的海景我非常喜欢,一直夹在书里做书签用,我翻了翻书架,拿出来剪成磁带大小,小心翼翼用双面胶固定在磁带上,再用双面胶把四个磁带粘起来成长方体,又裁了硬塑料做底,笔筒大概就成型了,剪了几段浅蓝色彩带粘好边,我总是不太满意,因为彩带太亮,显得有些俗气,那种淡淡的彩色胶带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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