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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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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灵鸟送来的这张照片还挂在502墙上的时候,金姑子就已经注意到里面藏着一个空间了。

    她偷偷进去看过。那里面装着的无非是几十年前老文和她在一起生活的场景。

    人的一生不过几万日,谁又能记住那些藏在过往日子中的种种细节呢?但老文就能,老文的空间里有很多连她都忘记了的事情。

    那些她从未注意过的画面,都被老文一一珍藏起来,在照片的狭小空间内重复上演。

    金姑子睡不着了。她将那张黑白照片放在胸口,然后进入了照片中的世界。

    “你回来了。”

    老文正坐在客厅,听见开门声后,把手中的书本放下,忙起身把桌上的李子端出来:“快吃,老乡送的,可新鲜了。”

    老文此刻的模样才二十来岁,双眼全是年轻人特有的活力,笑起来英俊又帅气。

    金姑子一时间看呆了,心头涌起无数与老文有过的回忆。

    “愣着干什么?坐着吃啊。”老文将金姑子拉到长椅上挨着自己坐。

    金姑子坐下后才发现扶手上放了一封黄皮信。

    “也不知道是谁寄给你的,我没拆,你看看吧。”老文说完又打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继续看了起来。

    信纸很朴素,白底红线,不像现在市场上精美信笺,花里胡哨的。

    信纸上的字很工整,不是用草书写成的。

    金姑子知道,那人爱写草书,但是金姑子总是说看不懂他的字,他后来就改了,尽量把字写得很清楚。

    金姑子瞧了一眼旁边年轻的老文,见他正专心读书,便默默开始看信。

    吾爱阿金:

    我很对不住你。这些年来一直在你身边装疯卖傻,使用拙劣的技巧将你困在我的身边。我其实知道你是一个很喜欢四处游玩的人,但是这些年为了照顾我,一直陪我呆在固阳这个地方。我很感激,也很惭愧。

    那天你在奚草房间里说的话,我都让那间房的鬼告诉我了。

    你告诉奚草,我是因为看了你的日记,才决定装疯的。其实不是那样。我曾经在一本古书里面看过些稗官野史,其中就有一个叫做金姑子的人。因此你在几百年前的那些故事,我也知道一些。

    我是在十几岁读的那本书。那本书很神奇,每次在深夜依照某种次序打开那本书,翻到金姑子的故事时,一位美丽的古代女子便会从书中钻出来。她每次见我,都只是笑,从不说话。

    后来我高中毕业后,被分配到县城里的邮局工作,也就是在那时,我见到了和书中女子一模一样的你。

    我一开始感到很十分震惊,然后开始疯狂地迷恋你,接着又整天担心,担心你会离开我。因为,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离开书中的那些男人,但我知道你总是会离开。

    那一段时间我确实过于魔怔,一心想要你留下来。于是我选择了一个时机装疯。这一装就是几十年。

    你后来也知道我是装的,但是没有拆穿我。你一如既往地照顾我,我有时候几天见不到你,心里面着急得不行,就会去找租户们惹事。

    那样你就会来看我了。

    但是直到这些日子我才知道真相。原来你不是平白无故离开那些喜爱过你的男子。原来你有苦衷。

    我心疼你。所以我打算在死之前离开金兰公寓。好几年前我的身体就越来越差,真不能跟年轻的时候比。

    你知道,人总是要死的。我本来打算在死的时候都不离开你,但在了解到你的苦衷之后,我忽然意识到那样做对你来说太过残忍。

    所以请你原谅我此次没有归期的远行。我的侄子会将我的骨灰撒到河里面,你不必特意跑一趟替我收尸。

    这些话并不是在同你永别。我一直相信,你我其实是故人。那本书写过你和那个的秀才的故事。你肯定记得,秀才的名字叫袁伯安。

    其实我一直没有告诉你,袁伯安也是我生父给我取的名字。我的生父死在了一场事故中,我母亲带着我嫁给了我后来的父亲,给我取了现在的名字。

    我真是那个秀才的转世也说不定。这辈子既然注定比你早死,不如死在别处,不让你亲眼看见。

    但是我相信,我们会以其他的方式再见。那本古书对我来说是一场奇遇,我确信,还会有下一场奇遇发生在我们身上。

    所以请你千万千万不要伤情。

    总有人说,人老了,就会变得和孩童一般幼稚。我发现我也是如此,不然怎么会做出那些啼笑皆非的举动来。

    说起变老这件事,我突然想起,我还未见过你衰老的模样。我曾为此感到不忿,我不忿的是,凭什么妖怪就可以永葆青春。

    但后来我才发现,我不是生你的气,而是生我自己的气。为什么我的爱人未曾衰老,我却成了一大把年纪的糟老头子。

    这叫我怎么配得上你?

    我还有好多话想同你说,但一封信说不完。你以后有空就来照片里转转,和年轻的老文聊聊天,但别总是来。

    你也该换一张新皮了,跟我在一起的这些年,身上的皮都穿腻了吧?我知道你爱美,可别因为我委屈了自己。

    行了,就到这里吧,再写你就该哭了。

    笔不前驰

    你的文希远

    金姑子闭上双眼,把即将决堤的泪水逼了回去。

    再睁开眼时,她已经换了一副模样。

    “阿金,你”注意到金姑子的变化,老文手中的书本掉落在地。

    因为就在刚才,金姑子变成了一个老太婆。

    金姑子打趣道:“嘴巴张那么大干什么?我不好看?”

    年轻的老文赶忙摇头:“不,不。你好看,老了也好看。”

    的确,金姑子即使变老了,也是一位眉清目秀、高贵典雅的老太婆。

    “现在换我变老,你倒成了小伙子。总不会再气了吧。”

    年轻的老文听不懂金姑子在说些什么,只是说:“我生什么气?”

    “咦,这是什么?”

    金姑子见地上掉落一张纸,将它捡起,正准备要看,却被老文拦住了。

    “别看,不许看。”

    “什么东西?还遮遮掩掩的。”

    “没什么,就是一首打油诗而已,连韵都没有压上。”

    “诗?我还偏就要看了。”

    金姑子用法术将老文固定住,然后细看书写在白纸上的钢笔字:

    她是一个喜欢拍照的姑娘

    她说,相机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事物

    因为它可以将她的美丽分毫不差地拍摄下来

    保存到相片之中

    要我说,她是才是这世界上最神奇的存在

    因为自打几十年前见到她的那一秒起

    她就将我的三魂七魄

    一魂不少、半魄不差地摄走了

    自此,我的心便永远保存在了她那儿

    卷二:摄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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