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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壹·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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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输,不可赢。

    扯淡一样的六个字,自那张早已被少女烧成灰烬的纸条上飘然而起,绕过人声熙攘的修罗场,最终又原封不动地升腾在她眼前。

    字写得龙飞凤舞,着实不俗,笔锋过处似有万钧之重,赤金墨恰到好处地浸染在三层厚的水纹纸之间,一分不深,一分不浅,凑近细闻,能捕捉到其上一缕雍容华贵的牡丹香。

    写纸条给她的人,扯淡扯得倒是一派风流儒雅。

    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少女已数不清是第多少次分神。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她胸中战意几番起落,一身精细皮肉平添深浅伤痕,本该早早结束的战局也拖至纷繁复杂,倒是无意间满足了许多人对这一战的期待。

    对手一声长喝,大刀阔斧再次临额劈下。少女不得不暂时抛开那惹人心烦的六个字,手中长剑一格一挑,压斧抬刀,身影如蝶自一刀一斧间翻飞而过。

    看台上响起如潮的叫好声。

    落地的少女手腕一翻,反攻之势已成,长剑灵蛇般辗转于刀斧之间,将对手胜她数倍的力量优势巧妙卸去。回剑一抽,反倒在男人粗壮的小臂上留下一道深刻血痕。

    男人手中玄色铁斧应声而落。

    鲜血喷溅之时,少女将腰间剑鞘一抽一甩,机关触动,竟展开一朵墨色大伞。她嫌脏一般将纤细身形躲于伞后,点点猩红尽数被伞面挡去,转瞬收起,又成了不起眼的剑鞘一柄。自始至终,她身上未沾半丝对手血迹。

    游刃有余之间,看台上众人忍不住啧啧称奇。

    然而,她又一次放弃了乘胜追击的机会。可恶的六个字再次蹦出来,种种线索交错浮现——赤金墨、水纹纸都非寻常之物,笔者身份昭然若揭,却偏偏不给她机会查证与判断,信任与否,听从与否,只能全凭直觉。

    直觉能救得了她,能救得了她剑下近百条奄奄一息的人命么?

    男人手中只剩钢刀,平衡顿失,力道大减,眼看就要被少女分神间漫不经心的攻势挑落,终于祭出了破釜沉舟之力。他不再仓皇躲避少女角度刁钻、直逼要害的长剑,而是以攻作守,双手握紧刀柄,不管不顾地横扫而出。

    长剑却比钢刀反应迅速,剑锋划过男人胸腹,衣衫尽毁,赤泉喷洒。生死瞬间,男人却仿佛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这一次,少女没有撑伞,而是猛地抬起头,对上男人刹那间闪过异色的双瞳。

    本是再平庸不过的对手,不通战术,不精利器,只会凭借一身蛮力低估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少女——她从未将这样的对手放在眼里,一如对待之前那近百个大同小异的手下败将。但这一刻,她仍感受到深深的寒意。

    男人身体中,似乎沉睡着一条蓄力万年的恶龙。

    这一秒,恶龙被死神惊醒。

    下一秒,钢刀携摧枯拉朽之力,直逼少女颈侧!

    不可输……不可赢……

    原来这六个字并非指点迷津,而是预测战局!

    或者说,拿她消遣?

    少女倒在血泊中,视线被猩红糊满,口中血气翻涌,赤泉充耳,周遭议论纷纷也都渐次离她远去。她没有晕过去,也不至于晕过去,只是终无起身一战之力,她的对手亦是如此。

    最后一战,平局。

    第一个走到她身边的人,步伐悠然轻盈,带起四下空气流动,将一缕牡丹香送入她鼻间。五感中仅剩的二感都被此人惊动,饶是她再想不动肝火,此刻也忍不住将一声冷哼撂在那人身前。

    “看官,可满意?”她讥讽着。

    那人却声音微颤道:“月微,我来赴约了。”

    ……

    花城,背山面海,气候温和,景色宜人,是块天生的风水宝地。

    山名采南山,取自陶渊明《饮酒》中最为传世的一句。海名阔萍海,有广结四邻、兼济天下之意。一山一水皆是好兆头,却没能在那段蹉跎岁月中,为花城护得一个平平安安。

    人有命途多舛,城亦有运势好坏。抗战期间,这块风水宝地是月国大地上最先沦陷的一城,昌林军占据城池十数年之久,城中一砖一瓦尽添耻辱。临走时不忘过河拆桥,将满城百姓化作累累枯骨。

    一时间,花城沦为死城。只见尸横遍野,不见血流满地,于是有谣言传世,城中百姓死于昌林军一手炮制的瘟疫,此瘟疫之毒侵地入土,百年不散。

    谣言止于智者。

    敌军投降后,兵权已交的夏风庭携孕妻迁居花城。陆深为示亲厚信任,特拨一支千人团营随夏将军一同迁居。军旅之人大多身无忌惮,不信神佛,于是在夏将军的统领下,耗时月余将满城冤魂葬于采南山一脚,又继承了亡魂故居,修缮的修缮,改建的改建,不过一两年功夫,城中已是焕然一新。

    迁居者经年不见病色,日子过得滋润,谣言不攻自破。

    花城本是璞玉,积尘一拂,自然难掩光芒。因是夏氏父女的故居所在,这块宝地又平添几分钟灵毓秀的尊贵气质,渐渐让身处其外的人心驰神往,而身处其中的人,总忍不住抱着自家愈发值钱的宅子沾沾自喜。

    穷人卖舍,富人迁居,繁华之地更添富贵,世外桃源也不过如此。

    朱门绣户一多,闲散人便开始寻欢作乐。城中歌舞场如雨后春笋,古玩店、玉石铺更是星罗棋布。玩物丧志还不足慰藉,寻花问柳亦差强人意,倒是一项秘密活动深得人心——

    老城根,破落巷,雨点打湿小酒铺子歪歪斜斜的烂木牌面。生了锈的门轴费劲带开漏雨的破门,里面撞出一个醉汉,拎一块白里透黄的遮雨布,十分不讲究地往门面上一盖。

    ……活似吊丧。

    巷子尽头走来一男一女,恰将这一幕收入眼底。两人差不多一般高,倒不像情侣。女的那个撑着伞,男的空出两只手来拎着裤脚,踮着脚尖,恨不能长出对翅膀来离地飞行,好避开这一路泥泞湿滑。

    “就你事儿多,这种天气出来,穷讲究什么。”那女的换了只手撑伞,微微抬起的伞沿下,露出一副清淡好看的眉眼,“哎,我说陆公子,半年未见,你就带我来这鬼地方消遣?”

    男的专心致志地盯着脚下:“嗯,就这。”声音低低柔柔的,有点娘炮。

    “你都不看一眼?确定?”

    “闻着味儿了。”

    “……”她不敢苟同地抽了抽鼻子,开口却换了称呼,“倾小姐,你要扮你哥出来喝花酒,好歹也学一学人家那副低沉的好嗓子。”

    “老巩,”颜倾终于抬起头来,声更柔,一双月牙眼似乎盛了漫天星光,不弯而露三分笑意,直直地看向身边人,“莫非……”

    不得不承认,某位不着调的大小姐,确实担得起这个颇为张狂的名字。巩祯当场抽了口凉气,沉重的大伞险些脱手而出:“叫谁老公呢。有话快说。”

    “你暗恋我哥?”

    巩祯:“……”

    就是过于混账了些。巩祯在心底默念三遍涵养气度,才忍住没发作她,只给了她一个高冷脱俗的眼神,让这不正经的混账自行体会。

    也不知倾小姐体会出了什么,竟然舍得松开拎了一路的裤脚,欢乐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是好事。下次见面我一定跟他说。”

    巩祯咬牙切齿道:“不、劳、费、心。”

    说话间,两人已至酒铺门口。巩祯瞥了一眼重新拎起裤脚的大小姐,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动手,将那块遮雨的破布掀开了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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