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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归遇三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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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哦  陆瑾做屠夫不是没有理由的。

    他曾经是外科医生,玩的就是手术刀,那刀常年放在他的口袋里,切菜切肉,去壳剔骨,吃牛排,乃至泡个方便面,拆个快递都能先划个口子,特别方便,也特别顺手,可以说这刀已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要不是后来医闹的那一锤子,这个习惯能一直保留到退休。

    穿过来后,这缩小的身体,不一样的生活,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最终还是求了他爹为他打造了一套手术器具。

    当然以这个时代的科技水平,工匠的能力和材质要想达到现代的要求这是天方夜谭,精度和锋利程度也有欠缺,有些规格只能作罢,而且都是手工,并不能量产,拆卸和装配配件也是不能的。

    他是尽力将外科手术要用的器具图都画了出来,终究勉强地凑成一套,想想凑合着用吧。

    这么小的孩子打造这些器具本就不合理,家里可都是大夫,粗略一看便知道陆瑾这是要做疡医呀!

    疡医是最低贱的医术,正统大夫谁会去做?不过陆瑾作为家中独子,他撒泼打滚就想要,还拿着华神医所著医书中的断肠缝合术质问自家老爹和爷爷,最终作为神医是不会错的,陆瑾也就赢了。

    一个爹,一个爷爷吃不消了,只能暗搓搓地替陆瑾找工匠去打,当然说好了,自家研习是可以,切不可以到外头胡来,要知道华神医的的断肠缝合术究竟真假还有待可证,毕竟这年头没人这么做。

    陆瑾只要工具到手,别的也不在乎,他才多大,谁会找他看病。

    常年单身狗的陆瑾要这些其实无非要个安全感,手术刀陪伴了他太久,没有在口袋里放着,不习惯。

    而且前世那一锤子给他的痛太深了,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再动刀。

    当然也正是他这个习惯,这副手术刀依旧在他的身上。

    不过他这个默默的想法终究在现实中被打败,要知道除了医术,他真的什么也不会!

    十年的少爷身体,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能干什么?虽说回乡里,但那么多年过去了,从爷爷十来岁做学徒开始出来,混到太医院院正,现在头发花白,乡里哪来的安身之地,连个老宅都找不到。

    最终他们还是选择在镇上租屋子住,自然靠的还是大姐的那包银子。

    银子会越用也少,替二姐置办份嫁妆花了一半,在这镇上租房子安身,给三姐准备嫁妆又花了不少,最终爷爷故去做白事后就一贫如洗了。

    想想这个时代,阶级如此严苛,像他这种罪人之后,虽然侥幸没有下狱或流放,但在罪名没有洗脱之前是别想再进一步,读书不能考试,习武不能晋升,唯有安分守己,老实过日子这一条路,别被上位者记起来。

    是以找份工作便迫在眉睫,总得先养活自己吧。

    反正迥然一身,做什么都行。

    他会的也就拿这把刀,既然在人身上不行,那给畜生下手总不会有罪吧?

    潜意识里,陆瑾还是不希望将前世的这份手艺丢下。

    不过还别说,做手术医生谁手里没解剖过尸体,杀过几只实验动物,鸡鸭猪是最没有压力的。

    而且为了追求完美细致,各个器官组织,分离起来更是讲究分毫不差。

    是以别看陆瑾年纪小,这杀猪杀得也颇为美感,内脏,皮肉,胫骨解地是干干净净,一目了然,根本就没什么浪费的,连二次加工都省略了。

    庖丁解牛盖是如此。

    年节将至,忙碌了一年的劳动人民终于可以在这个时候喘口气,省吃俭用下也愿意小小地奢侈一把,是以杀猪宰羊这个时候是最多的。

    陆瑾年纪不大,可已经是乡镇上有名的屠夫,来请他掌刀的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预约了。

    无他,就是浪费少,解得干净。

    又按照惯例,除了给陆瑾杀猪的工钱,主人家还得送一两条肉做添头,陆小哥光棍一条,拿的就比别人少,就冲这点来邀请他的就比别的屠夫多。

    再者杀猪本是血腥的场景,可看陆瑾杀猪不知怎的就有一种美感,少年本就是清秀,拿起的刀子也小,可就是利利索索地下刀不带犹豫的,猪身上没有多余的口子,痛苦挣扎都少。

    陆瑾每一次杀猪,里里外外围了好多人,里面还时不时地传出叫好声,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卖艺杂耍呢。

    这两天陆瑾早出晚归,天天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手上沾满血腥,不过收获也颇丰,家里搁置的肉已经不少了。

    幸好天气冷,在这没有冰箱的时代,也不太容易坏。

    今天杀完也就消停了,是以陆瑾回来的比平时晚一些,已经披星戴月。

    不过他看到自家门口站着一个人影,手臂上挽着个包袱,因为天气冷,时不时地呵着气,看身形……

    “三姐?”

    门口的身影一顿,回过了头。

    “阿瑾。”柔和的声音传来,果然是陆瑾的三姐陆瑶,五年前嫁给了同镇的梁秀才。

    陆瑾慢悠悠的步子立刻加快,赶紧开了门,一边念叨:“都说了手里拿把钥匙,我要是不在,三姐你自己进屋就是了,天气这么冷,冻着了怎么办?”他点了油灯,屋里顿时亮堂了些,“在门口站了多久了?”

    他寻了个竹筐将猪肉放下,又找出炉子,添了炭,点上火。

    “都是大小伙子了,一般人家都已经讨了媳妇,我怎么能再拿你屋子的钥匙。”陆瑶看他忙碌着,垂下的脸微微抬起,忍不住扯出一点笑容,很是欣慰,“阿瑾,今天你回来的晚了。”

    这么说那至少得有半个时辰,陆瑾摇了摇头,待烟气消散,就将炉子搁到了陆瑶的面前,“今日最后一日,有一户人家硬要我杀猪,所以耽搁了,姐,烤烤。”

    陆瑶将手臂上的包袱放下,却没有伸出手,而是笑眯眯地对陆瑾招招手,“过来,好像又长高了不少,我给你做了两件棉袄,你试试看,若是短了,我还可以再改改。”

    “多不好意思呀。”陆瑾挠了挠头,不过还是乖乖地走过去,看着陆瑶将包袱打开,里面是叠地整整齐齐的两件袄子,一件藏青,一件灰白,光看看就觉得很暖和,针脚又密实,可见花功夫。

    “很费眼睛吧,姐,你自己有没有做新衣服,女孩子这个年纪要穿的好看才行。”

    闻言陆瑶噗嗤地一笑,“我都成亲的人了,穿那么好看做什么,没得让人笑话,说不安分。”她取出棉袄打开来,往陆瑾身上比了比,说:“幸好尺寸放宽了些,不然就不够大了,阿瑾,今年你身量拔高了好多。”

    才二十的年纪呀,后世的姑娘才刚大学呢,各个花枝招展。这个时代他三姐都已经成亲五年了,身上的衣服颜色暗沉,看起来生生老了好几岁。

    陆瑾穿上试了试,感觉特别温暖,忍不住感慨道:“有姐姐真好,像娘一样。”

    说起娘,陆瑶的手上一顿,陆夫人在陆瑾出生时难产而死的,陆瑾没见过她,可陆瑶却已经三岁了,娘的温柔她体会过。

    “大姐远在京城,二姐虽近些,可车马也得走三天,只有我离你最近,自然得照顾你。”陆瑶接过陆瑾换下的衣裳,叠起来,她背过身幽幽地说,“阿瑾,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姐姐替你相看,你要是成亲了,有了媳妇照顾,我也能安心,可以向爹娘交代了。”

    “我不成亲,这样不是挺好的嘛,媳妇太麻烦,我一个人自在惯了。”上一世陆瑾就是个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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